:::

常見Q&A

詢問者
方弘
問題類別

海關運輸

問題內容

謝謝老師日前的回覆,再次詢問膠原蛋白(飲品)與牛樟芝(食品),如成品包裝完成後,出口至大陸需要準備哪些資料與手續?再勞請老師回覆協助,謝謝。

問題回覆

蔡老師覆詢提供參考如下

    該產品屬於保健食品,同時適用保健品及食品的相關管理規定。进商场、药店的话 需要一般贸易进口清关。

一、針對大陸對保健食品進口的規範

() 按大陸食品管理的有關法律法規,食品均屬於中國國家法定檢驗的產品,經檢驗檢疫合格後,再由檢驗檢疫部門出具的「入境貨物通關單」方能報關報檢。

() 因膠原蛋白(飲品)與牛樟芝(食品),具有保健功能,屬於藥食同源類,需再取得大陸主管衛生部批文才可進口。

1.是由商品之進口商或代理人向大陸主管衛生部提出申請;

2.申請時,除提供所需的材料外,還要提供出產國(地區)或國際組織的有關標準,以及生產、銷售國(地區)有關衛生機構出具的允許生產或銷售的證明。 

3.對審查合格的進口保健食品,主管之衛生部會發放《進口保健食品批准證書》,取得《進口保健食品批准證書》的產品必須在包裝上標註批准文號和衛生部規定的保健食品標誌。憑《進口保健食品批准證書》在進境的口岸進口食品衛生監督檢驗機構進行辦理報關、報檢的進口手續。  

    在通關中檢驗檢疫機構會根據現場檢驗監督、感官核對總和實驗室檢驗結果對該批食品進行綜合判定:

1)經判定不符合的,視情況做銷毀、退貨等不合格處理。

2)經判定合格的,由進境口岸檢驗檢疫機構簽發《衛生證書》後放行,進口商/經銷商獲得《衛生證書》後方可銷售使用該批食品。

二、另外,大陸國家質檢總局對大陸進口商採取生產經營備案制度,對進口食品境外生產企業實施註冊管理,對向中國境內出口食品的出口商或者代理商實施備案管理。並且食品標籤及包裝需符合大陸《食品標籤管理規定》。在進口時,其簡體中文標籤要符合符合《預包裝食品標籤通則》(GB 7718-2004)和《保健(功能)食品通用標準》(GB16740-1997)的要求 及《預包裝特殊膳食用食品標籤通則》(GB 13432-2004)的要求。

三、其他實務作業應注意事項:

1.對於保健品的進口來講,首先需要經過保健品協會的批准方可進口。

辦理進口保健食品批准證書》文件約需時一年,根據用戶所申請的功能不同,檢定過程也有所不同,而且往往需要做動物活體,甚至人體實驗。

2.除上述法規相關要項規範外,實際作業細節仍需以各進境口岸海關之規定進行。

回覆者

蔡卓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