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見Q&A
- 詢問者
- 陳振榮
- 問題類別
經貿投資
- 問題內容
我公司計畫前往中國成立公司,以大陸廣大的企業工廠為市場,為各企業建立電力監控節電系統;由於對於大陸成立公司的相關資訊全然不知,是否能有相關資訊......? 1.成立公司是以獨資或中外合資,何者較節省成本?(註冊金額最好在十萬人民幣以內) 2.發票開立類別是何情況?? 3. 我公司以承攬企業工廠之電力監控系統工程為主業,能否開立工程發票,增值稅發票..... 以上問題有勞貴單位為我解惑...........! 感恩 !
- 問題回覆
外商投資企業分為合資經營企業、合作經營企業和外商獨資企業。對於中外合資經營企業,台商在企業註冊資本中的比例有法定要求,企業採取有限責任公司的組織形式,故此種合營稱為股權式合營;對於中外合作經營企業,台商在企業註冊資本中的份額無強制性要求,企業採取靈活的組織管理、利潤分配、風險負擔方式。故此種合營稱為契約式合營。對於外商獨資企業,企業全部資本均為台商出資和擁有。
對於中外合資或中外合作企業,投資者須為台商企業與大陸企業,需要尋找合作者,與合作者按照比例投資及分享利潤;對於外商獨資企業,投資者可以為自然人,也可以為企業法人。
對於部分行業,如《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規定的限制性行業,則必須為中外合資或合作企業,因此,註冊公司前,須參考《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海峽兩岸經濟合作框架協定》及其補充協定、我國與有關國家簽訂的自由貿易區協定的特別規定,以及國務院對於特殊行業或事項的專項規定或產業政策規定,從而防止有關投資收到限制或禁止,或者及時享受國家有關優惠或鼓勵政策。
就註冊費用而言,如在北京註冊外商投資企業,一般涉及如下收費及收費標準:
(1)外商投資企業設立登記收取登記費的標準:按註冊資本的0.8‰收取;註冊資本超過人民幣1000萬元的,超過部分按0.4‰收取;註冊資本超過人民幣1億元的,超過部分不再收取。外商投資企業分支機搆設立登記費300元。
(2)變更登記收取登記費100元。
(3)增加註冊資本收取變更登記費的標準:註冊資本未超過1000萬元的,增加部分按0.8‰收取;超過1000萬元的,超過部分按0.4‰收取;超過1億元的,超過部分不再收取。收取增加註冊資本登記費的,不再收取變更登記費。增資收費最低為100元。
(4)外商投資企業章程等備案登記,不收取登記費。
(5)補換執照正本收取費用50元。
註冊成立外商投資企業程序
設立外商投資企業,一般要經過以下步驟:
第一步:領取並填寫《名稱(變更)預先核准申請書》,同時準備相關材料;
第二步:遞交《名稱(變更)預先核准申請書》及相關材料,等待名稱核准結果;
第三步:領取《企業名稱預先核准通知書》,同時領取《外商投資企業設立登記申請書》等有關表格;到商務部門辦理審批手續,領取批復及《外商投資企業批准證書》;經營範圍涉及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決定設定許可的(具體專案參見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印製的《北京市企業登記前置許可專案目錄》),還應辦理相關審批手續
第四步:遞交申請材料,材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等候領取《准予設立登記通知書》;
第五步:領取《准予設立登記通知書》;後,按照《准予設立登記通知書》確定的日期到工商局交費並領取營業執照。
辦理外國(地區)企業在中國境內從事生產經營活動一般要經過以下步驟:
第一步:諮詢後領取並填寫《外國(地區)企業在中國境內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登記註冊申請書》、《指定(委託)書》;到有關審批部門辦理審批手續
第二步:遞交申請材料,材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等候領取《准予設立登記通知書》;
第三步:領取《准予設立登記通知書》後,按照《准予設立登記通知書》確定的日期到工商局交費並領取營業執照。
特別提請注意:
在辦理各類外商投資企業登記註冊時,如提交的檔、證件為外文,均應附中文譯件。
大陸發票常見的發票種類有三種,即增值稅專用發票、普通發票和專業發票。中華會計網校小編針對這三類發票的具體使用範圍做了詳細整理,希望給大家在實際工作正確使用發票帶去幫助。
發票種類
使用範圍
增值稅
專用發票
◎增值稅專用發票只限於增值稅一般納稅人領購使用,而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和非增值稅納稅人不得領購使用。
◎一般工業和商業企業用此類發票來結算銷售貨物和加工修理修配勞務。普通發票
◎增值稅納稅人使用的普通發票,從行業劃分來看:
工業企業——
·工業企業產品銷售統一發票; ·工業企業材料銷售統一發票;
·工業企業加工產品統一發票; ·工業企業加工修理統一發票。
商業企業——
·商業零售統一發票; ·商業批發統一發票。
其他行業——
·農林牧水產品收購統一發票; ·廢舊物資收購發票;
·機動車專項修理專用發票; ·電業局電力銷售專用發票;
·自來水公司水銷售專用發票; ·公共事業聯合收費處繳費專用發票;
·臨時經營發票。
◎營業稅納稅人使用的普通發票,從行業劃分來看:
·建築安裝企業統一發票; ·旅店業統一發票;
·飲食業統一發票; ·廣告業統一發票;
·社會服務業統一發票; ·代理購銷業務統一發票;
·商品房銷售專用發票; ·社會辦醫療機構收費統一發票;
·產權交易專用發票; ·房屋出租專用發票;
·全國聯運行業統一發票; ·水路貨運結算發票;
·臨時經營發票。目前營業稅改征增值稅的應稅服務,包括陸路運輸服務、水路運輸服務、航空運輸服務、管道運輸服務、研發和技術服務、資訊技術服務、文化創意服務、物流輔助服務、有形動產租賃服務、鑒證諮詢服務。對於攬企業工廠之電力監控系統,關鍵看屬於工程建築,還是資訊技術服務,對於建築工程類的,則需開具建築類發票,開票建築業(企業)綜合稅率為6.015%,其中:營業稅(包含城建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3.36%、營業所得稅2%、個人所得稅(工薪所得)0.4%、資源稅0.125%、堤圍費0.1%、印花稅0.03%。對於技術服務類,則開具技術服務類增值稅。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规定
◎普通發票的開具
1.在銷售商品、提供服務以及從事其他經營活動對外收取款項時,應向付款方開具發票。特殊情況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開具發票;
2.開具發票應當按照規定的時限、順序、逐欄、全部聯次一次性如實開具,並加蓋單位發票專用章;
3.使用電腦開具發票,須經國稅機關批准,並使用國稅機關統一監製的機外發票,並要求開具後的存根聯按順序號裝訂成冊;
4.發票限於領購的單位和個人在本市、縣範圍內使用,跨出市縣範圍的,應當使用經營地的發票;
5.開具發票單位和個人的稅務登記內容發生變化時,應相應辦理發票和發票領購簿的變更手續;註銷稅務登記前,應當繳銷發票領購簿和發票;
6.所有單位和從事生產、經營的個人,在購買商品、接受服務,以及從事其他經營活動支付款項時,向收款方取得發票,不得要求變更品名和金額;
7.對不符合規定的發票,不得作為報銷憑證,任何單位和個人有權拒收;
8.發票應在有效期內使用,過期應當作廢。
◎增值稅專用發票
納稅人有下列行為不得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向消費者個人銷售貨物或者應稅勞務的;銷售貨物或者應稅勞務適用免稅規定的;小規模納稅人銷售貨物或者應稅勞務的;銷售報關出口的貨物;在境外銷售應稅勞務;將貨物用於非應稅項目;將貨物用於集體福利和個人福利;將貨物無償贈送他人;提供非應稅勞務轉讓無形資產或銷售不動產。向小規模納稅人銷售應稅項目可以不開具專用發票。
- 回覆者
沈恒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