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見Q&A
- 詢問者
- 許仁泰
- 問題類別
海關運輸
- 問題內容
關於美容美妝面膜產品欲往大陸地區銷售 請問老師有哪些入關限制以及當地法令限制??
- 問題回覆
台端所詢「面膜」產品,其功能與「化妝水」相同,依法應歸類為「第三類化妝品」。
有關化妝品出口至大陸的相關事項,請參閱拙文:「化妝品行銷大陸如何取得進入市場之鑰」(刊於第 173 期 (2013年8月份))(http://www.chinabiz.org.tw/News/GetJournalShow?pid=162&cat_id=174&gid=174&id=2577),請自行上網搜尋參考。
- 回覆者
黎 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