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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見Q&A

詢問者
許仁泰
問題類別

海關運輸

問題內容

關於美容美妝面膜產品欲往大陸地區銷售 請問老師有哪些入關限制以及當地法令限制??

問題回覆

    台端所詢「面膜」產品,其功能與「化妝水」相同,依法應歸類為「第三類化妝品」。   

    有關化妝品出口至大陸的相關事項,請參閱拙文:「化妝品行銷大陸如何取得進入市場之鑰」(刊於 173 (20138月份))(http://www.chinabiz.org.tw/News/GetJournalShow?pid=162&cat_id=174&gid=174&id=2577),請自行上網搜尋參考。

回覆者

黎 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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