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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見Q&A

詢問者
dana
問題類別

經貿投資

問題內容

老師您好:我司想在大陸設立一間商貿公司,因一開始不需太多人員,所以想先找可以辦登記的地方辦理公司登記,再跟認識的台商公司租辨公室辦公(因有現成的辦公設備),想請問這種登記地址與實際辦公地址不同的情況是可行的嗎?麻煩您了!謝謝!

問題回覆

一、原則上是可行的,但仍須注意登記住址為公司法定處所,相關正式書件送達均以登記住所為準。二、但仍建議公司實際營運住址應盡量與設立登記住址一致,較易管理,並可避免不必要的額外困擾。

回覆者

張 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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