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見Q&A
- 詢問者
- 馬
- 問題類別
經貿投資
- 問題內容
公司在台代理歐洲進口橄欖油及相關食品, 如果想在上海尋找經銷商,,是否需設立公司? 我公司可以以三角貿易方式台灣接單嗎? 如果代理商須設立公司, 那選擇上海經貿區匯兌公司比較有利嗎?
- 問題回覆
原則上不需要另行設立公司,以台灣公司與上海經銷商公司簽約亦可,但若有避免政治風險及有利於公司之稅賦規劃之考量,建議可投資境外公司(如英屬維京群島、模里西斯、薩摩亞…等免稅地區之外國公司),並開立OBU帳戶(即境外金融中心),透過境外公司轉投資中國大陸工廠,以三角貿易型態從事貿易活動。由台灣公司處理、掌管相關文件及資金流程,並透過境外公司操作。台商如何在大陸申請設立零售、批發進出口貿易公司
另,建議 貴公司可依實際具體需求,向上海商務部等主管機關洽詢相關程序及規定,亦可向熟悉此業務之代辦公司、事務所詢問,謝謝。
- 回覆者
李岳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