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見Q&A
- 詢問者
- 黃武雄
- 問題類別
經貿投資
- 問題內容
我們是台灣新創的自有品牌公司,目前產品為女用皮包,手環項鍊吊飾等飾品與鑰匙圈等的小皮件,主要都是台灣自行開發設計與台灣製造。目前探訪各地市調考察後,評估擬選擇先在遼寧省瀋陽市開設直營門市做為直營販售據點。 首先;
1.如果我們想要在瀋陽開設直營門市,選定於大型百貨賣場設櫃販售,有哪些中國法律法規與稅務規定是我們需要留意的?
2.自有台灣品牌皮飾品進駐大陸商場是否需具備六證一書?
3.進駐百貨賣場牽涉相關稅賦有哪些?
4.賣場設櫃應如何操作或相關流程申請應注意事項?
5.另外;我們也規劃日後直營據點開設後,將藉由大陸各地參展招商,尋找有意願的經銷商。有關透過當地經銷商代理我們產品販售,除了留意仿冒外,是否有什麼是我們必需提前留意準備的?
- 問題回覆
第1、2、4點部分:
設櫃部分,於確定與賣場簽立合同前,賣場會提供該賣場所需的文件要求,一般會需要「一書」:一般是指代理商或加盟商與品牌所有人簽訂的品牌授權書、品牌代理委託書或加盟合同書。因本案是台灣母公司設計製造,建議仍出示母公司之授權合約(合同)以利辦理。 至於「六證」部分,可以「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法人組織代碼證、商標註冊證、檢驗報告、一般納稅人資格證明」做為參考,建議當事人直接與擬進駐的商場確認其具體內容。
第3點:
台灣生產的設計皮包要進駐大陸的賣場,其需考量的相關稅負有
(1)銷售時開立增值稅發票,增值稅稅率約17%。企業所得稅,稅率25%。
(2)營業場所的設立登記費用及政府規費,賣場進場費,由賣場議定。
第5點部分:
應留意商品設計之保護,初期可對於商標進行登記,至於純商品設計部分,因初期規模不高,建議以每季推新的方式避免因熱賣所造成之抄襲競爭。
其他部分:
(1)注意海外設計款純外製之進口稅則之規定。
(2) 因需於賣場雇工,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時,應注意短期與不定期勞動合同之區別。
(3)因皮包基於設計會採用不少染劑,亦應對於銷售者的產品質量責任和義務的規定詳加注意。
- 回覆者
鄭克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