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見Q&A
- 詢問者
- 呂碧娥
- 問題類別
勞動人事
- 問題內容
1.大陸工廠若要資遣員工,請問年資如何計算? 2.因為今年以前勞動合同是一年一簽,年資是從2008年開始計算,還是2002年員工到工時起算?資遣費如何計算?最近景氣不好,資遣費的算法和執行有沒有比較寬鬆?
- 問題回覆
年資從2002年開始算,因一年一簽,連續,另勞動合同法雖然2008年才簽,但關於「經濟補償」(資遣費)的規定早有。經濟補償(資遣費)一年一個月薪,但獎金、津貼可不算。
- 回覆者
台商張老師:呂榮海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