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見Q&A
- 詢問者
- 郭小姐
- 問題類別
經貿投資
- 問題內容
老師,您好。 兩個問題向您請益: 1.大陸針對商品有所為的國家標準與行業標準,其中又可再分為強制性與推薦性。我們知道商品未符合強制性標準是無法進口與銷售的,但對於未符合推薦性標準的部分,不甚清楚,所以想跟您請教。 (1) 如果進口或是販賣未符合推薦性標準,是否可以?會不會有處罰? (2) 在上市後如果被抽驗到未符合推薦性標準,是否會被處罰?我有看到《產品品質法》與《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有相關規定,是否適用? 2.大陸對於進口米、油、鹽等商品,需要申請哪些許可證?還是只要有食品經營許可證即可?
- 問題回覆
若進口或販賣未符合推薦性標準,是違反規定的,情節嚴重的會有處罰。可依據《產品質量法》與《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中的相關規定加以處罰。
大陸對於進口米、油、鹽等商品,需要申請進口批文、商檢證明以及食品生產許可證或食品流通許可證。
- 回覆者
張聰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