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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見Q&A

詢問者
鄭肇鵬
問題類別

海關運輸

問題內容

張老師您好 我公司主要小規模生產手工香皂,現在想出口至大陸。由於生產量較小所以我公司按照台灣法規辦理了免工廠登記,也就是沒有工廠登記字號。請問我們這類無工廠字號的公司能出口香皂到大陸嗎?在辦理化妝品三證時要求有台灣的工廠字號嗎?謝謝回復

問題回覆

大陸進口臺灣產品必須由大陸具備海關進出口經營權的企業進行申請,境外單位或者個人不可以。大陸個人也無法按照貨物進行報關銷售。另外,大陸進口備案等均由該企業名義進行。

大陸進口手工香皂,因手工香皂產品屬法檢貨物,進口企業需在所屬商檢局進行化妝品進口備案。在進口時,應在口岸檢驗檢驗部門進行檢驗,經檢驗合格後,後方可使用。並且需做標籤備案。進口方需在所屬商檢局做化妝品生產經營單位備案,並取得備案證書。

大陸進口化妝品由大陸經銷商辦理相關批文及商檢報關事宜。大陸經銷商申請批文時會向貴公司索要該產品在台允許生產和銷售的證明文件(影本)及有關檢測報告(影本)。

回覆者

蔡卓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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