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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見Q&A

詢問者
楊小姐
問題類別

經貿投資

問題內容

您好 : 1.「在華申報責任單位」是否僅化妝品需要 ? 食品及保健品是不需要的 ? 2.「在華申報責任單位」是負責哪些作業 ? 是否與銷售是切割的 ? 銷售可另找經銷商/代理商 ? 3.這些有辦理三證的產品,其產品所有權是屬於「在華申報責任單位」,還是仍為台灣公司所有? (公司擔心會否產品就變成是該在華申報責任單位所有) 4.上網查到資料雖未訂定授權期間,但一般都是跟著備案憑證的4年時間一起走,如果在授權期間該在華申報責任單位倒閉或是合作上出現問題,能否隨時提出變更在華申報責任單位 ? 變更是否需要經過原在華申報責任單位的同意 ? 因為擔心如發生在華申報責任單位倒閉或是合作上出現問題,在大陸已註冊銷售的品項會受牽制,造成業務推廣的困難。 5.變更「在華申報責任單位」,是否原已註冊核可之品項皆須重跑三證流程? 6.化妝品和保健食品要能在大陸販售似乎程序繁瑣且費時,如走小三通(有聽說目前小三通方式的貨量有受到控管,減少很多)或是跨境電商是否能解決程序繁瑣且費時的問題而更能搶占商機? 謝謝 !

問題回覆

1.目前僅化妝品申報所需。

2.負責代理申報化妝品行政許可,並對申報資料負責及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3.若  貴公司與在華申報責任單位有賣斷交易,則所有權當然移轉,而實務上,在華申報責任單位通常為大陸地區總代理。

4.可以申請變更。

5.三證需重新申請。

6.小三通會有無正常進口申報之違法問題;若欲採用跨境通,亦應提供註冊在中國大陸境內的公司實體來承擔售後退換貨等服務。

回覆者

陳揚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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