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常見Q&A

詢問者
sam
問題類別

海關運輸

問題內容

您好 本司意出貨與大陸客戶,報關行稱量不多(30箱)可用小三通方式比較簡便,那用此方式我大陸客戶可以再把商品推廣零售嗎 量大的話是否走一般的貨貿申請三證比較無爭議呢

問題回覆

台灣利用金門與廈門的小三通,將貨物從金門運輸到廈門。

台灣「小三通」方式,業者通常使用「包稅進口」,對個別客戶的商品無法取具單獨的報關及相關完稅憑證。因為非正式報關進口,無法取得所需的進項憑證,商品只能銷售給不需進項憑證的廠商或個人,無法合規在大陸境內上架銷售,對於商品銷售的通路與市場就受到局限,通常只在當地較小的市場與通路上流通,無法進入較大較正規、或全國性的零售通路,對於台灣廠商開拓大陸市場,受到很多限制,且有稅務風險。

大陸走一般貨貿是正規的無爭議,一般貿易進口大陸是從國外的進口商或品牌商處進口商品,必須提供完整的證明文件,並按規定申請通關單。因為,要得到通關單,就必須要提供原產地證明、合同、發票、裝箱單,以及相關批文和檢驗檢疫證明等。一些註冊、備案手續需數月才能完成,有的甚至需要一年以上。目前,所有國外化妝品進口銷售前必須經中國行政管理部門的審批,之後方可進行正常的報關報檢及銷售。未經審批的進口化妝品,無法進行正常報關報檢,亦不得在中國大陸市場上銷售。

何謂「進口」化妝品三證?

現行規定:

一證:進口化妝品行政許可審批文件

        二證:入境貨物檢疫證明三證:進出口化妝品標籤審核證書

回覆者

蔡卓勳

回頂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