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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見Q&A

詢問者
王淑麗
問題類別

海關運輸

問題內容

您好: 請問台製的香皂在大陸販售須要辦理三證嗎?謝謝

問題回覆

A:中國官方對於化妝品的界定概念:是指以塗擦、噴灑或者其他類似的方法,散佈於人體表面任何部位(皮膚、毛髮、指甲、口唇等)以達到清潔、消除不良氣味、護膚、美容和修飾目的的日用化學工業產品。其中:特殊用途化妝品包括:育髮、健美(減肥)、豐胸、染髮、燙髮、防曬、除臭、祛斑、脫毛類産品。非特殊用途化妝品包括:髮用品(洗髮、護髮、定型類)、護膚品(潔膚、爽膚、潤膚類)、彩妝(粉底、胭脂、描眉、眼線筆、睫毛膏)、唇部用品、指甲/趾甲用品、芳香類(香水)。(注:牙膏、沐浴露、香皂等產品在報關時也已列入化妝品管理,不過牙膏只列入商檢專案)。

B:目前台製香皂則是所謂「保養品」,在大陸一律歸類為「化妝品」,應受大陸衛生部的「進出口化妝品監督檢驗管理辦法」規範。進口香皂屬法檢產品,進口需報檢,由檢疫檢驗局實施檢驗並簽發《入境貨物通關單》。進口方需在所屬商檢局做化妝品生產經營單位備案,並取得備案證書。

C:大陸所謂『進口化妝品三證』:依大陸有關法律法規,化妝品進口商必須要取得「進口化妝品三證」,才能開展業務。

一證:進口化妝品行政許可審批文件。 (在報關前具備);

二證:入境貨物檢驗檢疫合格證明(報關階段由海關開具的);

三證:進出口化妝品標籤審核證書(合格的中文標籤)

回覆者

蔡卓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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