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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見Q&A

詢問者
陳秀麗
問題類別

經貿投資

問題內容

請問目前大陸的規定,台灣的保健食品若要進口至大陸地區,需要具備哪些文件以及資料? 本公司產品為養生茶包、膠囊

問題回覆

根據大陸食品管理的有關法律法規,食品均屬於國家法定檢驗的產品,經檢驗檢疫合格後由檢驗檢疫部門出具的「入境貨物通關單」方能報關報檢,主要檢測項目包含:食品中的重金屬含量;食品和農產品中的農藥殘留;食品和農產品中的獸藥殘留;食品添加劑;毒素及有害物質;食品品質分析;食品、農產品、水產品、畜產品的微生物含量;食品、農產品、水產品、畜產品的毒理學實驗及海洋毒素檢測;轉基因農作物及其產品的鑒定。 其中特別是「保健食品」的進口,大陸進口商或代理人必須向大陸衛生部提出申請,審查合格後,衛生部將發放《進口保健食品批准證書》,憑此證書辦理報關、報檢的進口手續。《進口保健食品批准證書》之辦理需依據衛生部公布的《保健食品管理辦法》(參閱附件一)第六條規定檢送下表所列資料: 序號 需提供的資料 1 保健食品進口申請表 2 保健食品的配方、生產工藝及品質標準 3 毒理學安全性評價報告 4 保健功能評價報告 5 保健食品的功效成分名單,以及功效成分的定性或定量檢驗方法、穩定性試驗報告 6 產品的樣品及其衛生學檢驗報告 7 標籤及說明書 8 國內外有關文獻資料 9 根據有關規定或產品特性應提交的其他材料 辦理《進口保健食品批准證書》應注意事項: 1、 辦理《進口保健食品批准證書》時,同時還需提供生產國(地區)或國際組織的有關標準,以及生產、銷售國(地區)有關衛生機構發給的允許生產或銷售的證明文件。 2、 取得《進口保健食品批准證書》的產品必須在包裝上標註批准文號和衛生部規定的保健食品標誌。 3、 對於保健品的進口來講,首先需要經過保健品協會的批准方可進口。辦理批准文件約需時一年,根據用戶所申請的功能不同,檢定過程也有所不同,而且往往需要做動物活體,甚至人體實驗。 4、 對於普通食品與保健品之間的特殊膳食類,可以按照普通食品的進口流程辦理。 5、 根據衛生部公佈的《關於進一步規範保健食品原料管理的通知》(附件二)中,對藥食同源物品、可用於保健食品的物品和保健食品禁用物品做出具體規定。其中,禁用物品名單如下: 保健食品成分中禁用物品名單:(參閱附件二3) 八角蓮、八里麻、千金子、土青木香、山莨菪、川烏、廣防己、馬桑葉、馬錢子、六角蓮、天仙子、巴豆、水銀、長春花、甘遂、生天南星、生半夏、生白附子、生狼毒、白降丹、石蒜、關木通、農吉痢、夾竹桃、朱砂、米殼(罌粟殼)、紅升丹、紅豆杉、紅茴香、紅粉、羊角拗、羊躑躅、麗江山慈姑、京大戟、昆明山海棠、河豚、鬧羊花、青娘蟲、魚藤、洋地黃、洋金花、牽牛子、砒石(白砒、紅砒、砒霜)、草烏、香加皮(杠柳皮)、駱駝蓬、鬼臼、莽草、鐵棒槌、鈴蘭、雪上一枝蒿、黃花夾竹桃、斑蝥、硫磺、雄黃、雷公藤、顛茄、藜蘆、蟾酥。

回覆者

台商張老師:黎 堅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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