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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見Q&A

詢問者
KUANLIN
問題類別

經貿投資

問題內容

張老師你好: 我們公司主要是從事電機設備電控櫃的服務,目前因業務需求為免除電控盤進出口3C認證的規範,客戶要求至寧波設立公司服務據點,我想請問 1.在當地會有採購材料與販賣組裝的需求,是否一定要使用外資公司方式投資,還是可以用個體戶投資? 2.如用個體戶方式投資有無金額上限與可否從事進出口業務?謝謝你們的服務,希望我司能經由妳們的幫忙順利中國經商

問題回覆

一、不一定要使用外資公司方式投資,也可以成立內資企業做採購材料與販賣組裝的業務,如果不涉及進出口業務,也可以選用個體戶投資。

個體戶的優點是:申請手續較簡單,費用少,經營起來相對更靈活。但缺點為:信用度及知名度比公司低,且無法以個體戶營業執照的名義對外簽合同(而公司可以以法人名義對外簽合同)

二、個體工商戶:對註冊資金實行申報制,沒有最低限額基本要求,但有下列規定:
(1)
有經營能力的城鎮待業人員、農村村民以及國家政策允許的其他人員,可以申請從事個體工商業經營;

(2)申請人必須具備與經營項目相應的資金、經營場地、經營能力及業務技術。

 

個體戶不可以做進出口業務。

回覆者

盧鐵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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