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見Q&A
- 詢問者
- 鄧琮亮
- 問題類別
海關運輸
- 問題內容
老師,您好!有幾個進出口的問題想請教您:我想將台灣的茶葉(烏龍茶,稅號09203010)銷往大陸的零售通路銷售(需有進口報單、繳稅等),請問是否能以小三通的方式操作?或是只能以正常報關的方式出至大陸? 若我司本身於大陸地區沒有設立公司,而需要進口作業程序有沒有其他方式可以辦理? 台灣出至大陸的茶業還須具備哪些資料或檢驗檢疫証明? 麻煩您了,謝謝。
- 問題回覆
蔡老師覆詢提供參考如下:
一、台灣輸往大陸實務上慣用的管道有三種:郵寄、小三通及採正式貿易報關,茲概要說明如下:
1.郵寄方式並非大陸官方正式認可之出口方式,容易有逃避關稅之疑慮。
2.兩岸間的「小三通」方式,在大陸方面認定為非正式報關進口,無法有完整的報關資料。這種操作模式不少台商使用是因為商品入境大陸容易,但是在銷售上負面影響是必須要克服的!
(1)無法取得所需的進項憑證的「小三通」方式,商品只能銷售給不需進項憑證的廠商或個人,如此一來,就算能在當地較小的市場流通,卻是無法在正規、或全國性的零售通路公開展銷,商品的銷售通路與市場機會就相對的侷限。
(2)稅費成本也受到影響:在採一般貿易進境大陸的正常報關方式,所取得之完整報關資料和海關出具的正式關稅與增值稅票,可按相關稅法規定進行財務稅費的抵扣。
二、按大陸規定有進出口經營權的實體公司才可申辦進口手續,企業未在大陸地區設 立公司,可尋求可靠之貿易公司或代理商委託辦理商品進口大陸及報關手續。
三、
1.按大陸稅則號列「0902.3010 烏龍茶」項下規範之監管證件為:入境貨物通關 單及出境貨物通關單,其簽發機構為大陸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機構。
2.其他要項:
正常情形下,台灣茶葉報關時需提供樣品做檢驗檢疫及商檢備案,備案通常會要求提供產品成分表、缺陷產品召回制度等資料,經檢驗合格後,才能取得CIQ證書證明該批貨物進口符合人類食用標準,可以進入市場銷售。
另外產品標籤須符合相關規定及申辦標籤預備案。
- 回覆者
蔡卓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