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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見Q&A

詢問者
梁彧帆
問題類別

經貿投資

問題內容

老師您好,因有親戚住四川崇州,所以最近有計劃要在崇州開間台菜小吃店,不曉得當地開店的法規及注意事項為何?調味料等食品(只供店內自用)若要從台灣出口是應該直接走小三通還是有其它更好的選擇?麻煩老師不吝指教,謝謝

問題回覆

台端提問以及來電諮詢,簡述如下

1.於大陸投資時,前提需先行確認投資主體,是要以台灣個人、台灣法人或是常見的境外公司等形式進行投資,都在在關係著後續的經營規劃與法令的差異不同。

2.台端於電訪中提起會借用友人的大陸配偶身份來設立內資企業。對此規劃,雖常見但也常有所糾紛(根據大陸公司法第四條),如非必要,實不建議採此模式。

 3.若台端有意採取設立台籍個體工商戶(類似台灣行號)進行小吃店的社立與經營。則需另行考量根據大陸民法通則第廿九條,個體工商戶是需承擔負無限責任,對此不可不慎。

回覆者

張聰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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