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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見Q&A

詢問者
Ricky Wang
問題類別

經貿投資

問題內容

您好: 小弟目前預計明年與兩位朋友至成都開立飲料店, 但目前遇到問題是,不知該如何註冊申請公司, 想請教一下,可以從哪得知 內資 外資與個體戶的申請條件呢?? 若先以個體戶申請,日後可轉為外吃或內資嗎??條件為何呢?? 若方便的話,請再告知利與弊。 誠心的謝謝您~~

問題回覆

在大陸開店可以有限責任公司和個體戶兩種型態註冊登記, 201211日起, 大陸開放九個省市, 台灣人可經營個體戶. 含四川成都在內, 小規模的飲料店通常以個體戶經營較方便, 簡述如下:

一.   公司型態經營

1.  登記公司須經工商行政管理局及各地外經貿主管部門許可, 含可行性研究報告、企業章程等.

2.  須登記資本額, 註冊資本額須驗資.

3.  繳納企業所得稅25%、增值稅17%、城建稅及教育費附加稅.

4.  好處是有限責任, 以公司名下資產賠完為止.

二.   個體戶型態經營

1.   只須拿身份證明和場所證明到工商管理局辦理即可. 場所必須能通過消防和衛生檢查的.

2.   不須經外經委審批, 不需驗資.

3.   免繳25%企業所得稅、17%增值稅、城建設和教費附加稅.

4.   壞處是個人負無限責任.

內外資、個體戶的申請細節向各地工商行政管理局洽詢即知, 如需協助可找各地台辦, 如需具人情味的幫忙找各地台商協會.

回覆者

龔泰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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