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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見Q&A

詢問者
蘇宥華
問題類別

經貿投資

問題內容

您好,我司於大陸東莞有公司。在台灣製作護具後,要將產地在台灣的護具(護膝、護踝、護腕...等)以體育用品進口大陸販售。已有營業證、稅務證,請問商品註冊證是否需要辦理,商品註冊證是海關部分使用嗎?商品註冊證的相關法規可以從何處搜尋到?以及是需要各種產品(護膝、護踝、護腕...等)皆辦理嗎?另外是否有其他注意事項

問題回覆

案例諮詢所謂「商品註冊証」應該是商標註冊証吧?產品若是在台灣產製,可用一般貿易方式進口大陸即可,完稅(關稅、17%增值稅)即可上架。若有商標問題,可以商標授權書處理。

也可委託大陸商標事務所代為在大陸申請註冊,不過申請時間長達二年之久。

回覆者

王添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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