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百里小金雞拱手輸給惠普?獨家解析廣明案,如何一步步走向賠130億

刊登日期:2020/6/11 下午 06:08:39 資料來源:天下雜誌
關鍵1:關鍵電郵、通聯紀錄,陪審團認定廣明參與聯合壟斷,美國法律專業媒體《Law360》根據法院公布的卷宗指出,在一審的陪審團審判時,惠普的律師就已提出一份由廣明員工寄給光碟機競爭對手飛利浦的電子郵件,郵件主旨出現「價格固定」(price fixing)等關鍵字眼。這些電郵通聯證據顯示,廣明持續與其他競爭對手交換包含價格、銷售等訊息。關鍵2:廣明主張惠普非直接客戶,但被舉證曾到惠普的投標平台報價,根據判決書,惠普在一審時便已經舉證在2004至2010年間,雖然廣明為索尼、Panasonic等品牌公司的代工廠,仍多次到惠普設置網路詢價與投標平台的「網路詢價過程」進行報價,最後由品牌公司參與競標。關鍵3:專家證人可以訂出天價賠償金額?法官認定可以,判決書中指出,惠普的專家證人是一位經濟學博士愛倫(Debra Aron),她在這場審訊中的角色,就是篩選惠普的銷售數據去計算出這群「共謀」廠的聯合「價格制定」。而正是這些銷售數字,讓她做出哪個企業實體進行採購。判決書中愛倫博士的證詞直接指出,她已扣除惠普子公司,1.76億美元的損害對象就是採購了光碟機產品的惠普公司本體。關鍵4:為什麼林百里一意孤行?因為12年前一場勝利,為什麼廣達集團、尤其是做最終決定的林百里,會在三星、索尼等「同夥」紛紛和解時,還一意孤行,選擇一路打官司下去?「廣達集團面對美國訴訟時,一般比較強硬,比較少和解了事,」一位台灣頂尖律師事務所合夥人解釋,因為廣達曾經在早年的訴訟嘗過甜頭,不但一路上訴到最高法院,而且還逆轉勝。他指的是,科技法律界赫赫有名的2008年美國最高法院的判決——「廣達對LG」(Quanta Computer, Inc. v. LG Electronics, Inc.)一案。該案堪稱另類「台灣之光」。「這是所有專利律師要讀的經典案例,廣達的名字在美國司法圈有名的,」這位資深科技律師坦言,一間台灣公司能列名美國最高法院判例,不是件容易的事。然而,許維夫認為,廣達案的歷史性勝利,有其時空背景。廣明這次打的是反壟斷案,相關法理已經過近百年的千錘百鍊,沒有什麼模糊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