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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峽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Economic Cooperation Framework Agreement,簡稱ECFA),是台灣與大陸(合稱「兩岸」)的雙邊經濟協議,由中華民國政府於2009年提出並積極推動,為我政府視為加強台灣經濟發展的重要政策;台灣出口將近四成輸出至中國大陸,若《東協十加三經濟合作協定》簽訂導致的東南亞國家聯盟(簡稱東協)國家貨品免稅進入中國大陸,將讓該四成出口大幅減少。透過台北與北京簽訂ECFA,才能避免此情形發生。主要內容是兩岸約定關稅減免,也就是兩岸達成簽署自由貿易協議。簽署ECFA後對台灣 GDP、出進口、貿易條件、社會福利均呈現正成長,對總體經濟有明顯正面效益。 |
政府推動和中國大陸簽署ECFA主要有三個目的:要推動兩岸經貿關係「正常化」、要避免我國在區域經濟整合體系中被「邊緣化」、要促進我國經貿投資「國際化」。在此將探討幾個介紹兩岸ECFA完整的網站,包括我政府所建立的官網,及兩岸政府機構所建立的ECFA服務專區,包括我政府的海基會、財政部關稅署及大陸的商務部與海關總署。最後,並介紹維基百科與百度百科有關ECFA的資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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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國洽談FTA實務上多採一次到位方式,惟隨著FTA深度與廣度不斷提高,漸有國家採取先簽署架構協定,再逐項協商後續相關協議之方式,其優點是雙方可以避開爭議性大、複雜度高的議題,先完成較易達成共識的項目。經衡量國際經貿局勢,政府爰規劃以架構協議方式,循序漸進推動兩岸經貿合作,另搭配早期收穫計畫,以提前實現貿易利益。由於早期收穫計畫必須於短期內達成共識,困難度高,故僅能選取少部分、爭議較少、可迅速實施的產品,以目前ECFA早收計畫協商結果而言,中國大陸工業產品6,685項中僅納入539項,其項目僅占大陸全部工業產品之8%,剩餘的6,146項,仍待ECFA後續的貨品貿易協議中,繼續協商。此外,探討ECFA簽署所帶來的效益,包括兩岸投保協議的簽訂及ECFA兩岸經合會的成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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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CFA對兩岸及台灣未來的發展無庸置疑,故有關ECFA對台灣的發展是否有利?會帶來那些衝擊?如何保障台灣的企業等議題,不論是ECFA簽署前還是簽署後,皆是許多經貿雜誌與刊物熱烈討論的議題,故在此介紹國內幾個知名雜誌與刊物對ECFA之相關分析報導,以獲取大量有關ECFA評論的深入分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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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經濟部的規劃與彙整,列入ECFA早收清單的工業產品,包括:石化業方面有石化基本原料、塑膠原料、橡膠原料、人造纖維原料與石油化學品;紡織業則以中上游產品為主,如上游的紗與線、中游的織布、工業用紡織品、其他紡織品;機械及零組件則有工具機、產業用機械、機械零組件;還有LED產業列入早收清單的產業都將會受惠。故在許多公會的網站上,除會介紹ECFA外,亦對ECFA的相關作業加以介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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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國際貿易之情勢有多邊貿易規範體系與區域貿易組織兩大趨勢彼此競爭、合作,各大貿易國莫不積極參與多邊之經貿組織,藉著制定新的貿易規範,推動貿易自由化,並尋求自己國家之最大貿易利益;另一方面,各國亦積極參與區域經貿組織,在區域內逐步拓展自由貿易,形成推動多邊自由貿易的主要力量,發展區域貿易的比較利益與優勢,並藉以形成集體力量,在多邊經貿組織內彼此聲援,以集團的力量爭取區域貿易集團的利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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